在實變函數中,Lebesgue 積分(勒貝格積分)是改進 Riemann 積分得到的一種積分,是實變函數理論的核心。Riemann 積分是通過劃分定義域得到的,而 Legesgue 積分則可以理解為是通過劃分值域得到的。定義一個函數的 Lebesgue 積分並不是十分直觀,儘管它將值域做了劃分,但由此帶來的問題是對每個值域的小分區,對應的定義域並不再是簡單的區間了,可能十分複雜,因此給這些小區域一種度量就導致了 Lebesgue 測度被預先定義。
我們這裡採用漸進的方式來定義 Lebesgue 積分,先對非負可測函數討論,詳見非負可測函數的積分,本頁面考慮一般函數的積分及其簡單性質。
有時我們為了和 Riemann 積分做區分,常在 Lebesgue 積分的積分號前加,而在 Riemann 積分前加關於 Lebesgue 積分的性質,詳見 Lebesgue 積分的性質。
從後面的定義和性質可以知道:Lebesgue 積分是定義在復向量空間上的線性泛函。
定義[]
設定義在上的可測函數分為
這裡
分別稱為函數
在
上的正部和負部。這兩個函數都是非負可測函數,它們有 Lebesgue 積分,如果它們都是有限值時,我們就說函數
在
上 Lebesgue 可積,且 Lebesgue 積分定義為
其中至少有一個是無窮時會導致廣義的積分,兩個都是無窮時減法無意義,
不可積。
絕對可積[]
若是上的可測函數,那麼可積和絕對可積等價,這僅需注意到
且有
絕對可積一般也稱可和(summable)。
與連續函數的關係[]
設函數是上的可積函數,那麼對任意的總存在上的具有緊支集的連續函數使得
由此即得存在一個
上具有緊支集的連續
函數列使得
由 Riesz 定理可得存在
的一個子列(因此還是具有緊支集的連續函數列)
與 Riemann 積分的關係[]
一個有界函數在有界區間上如果 Riemann 可積,那麼必然 Lebesgue 可積,且積分值相同,但反之未必,如 Dirichlet 函數。因此,Lebesgue 積分的某些計算可以轉化為 Riemann 積分。
但是,對於藉助定積分極限定義的反常積分的情形,兩種積分不一定等價,Lebesgue 積分指的是絕對收斂的積分,即
- 設函數在遞增可測集列上可積,該集列的極限集是,且有
那麼在上可積,且
例如 Dirichlet 積分、Fresnel 積分都是 Lebesgue 積分不存在的反常積分。
一般的測度空間[]
假設有一測度空間及其上的可測函數,同樣可以定義正部和負部,進而定義在上的積分
其中至少有一個是無窮時會導致廣義的積分,兩個都是無窮時減法無意義,
不可積。
如果是復值的可測函數,我們說在上是可積的是指,這等價於它的實部和虛部都可積,此時定義它的積分
這個時候也有
上全體可積的函數全體構成一個線性空間,且是 Banach 空間(詳見 空間),且積分是這個賦范線性空間的連續線性泛函。
參考資料